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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發布《福建省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造價元素的屬性值》(2012修訂)的通知
2014/5/7 10:54:08
平潭綜合實驗區交建局、各設區市造價站、各計價軟件公司、有關單位:
為配合《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實行網上備案的通知》(閩建筑[2012]24號)實施,根據《福建省建設工程造價電子數據交換導則(試行)》(閩建筑[2005]73號)規定,由我站修訂了《福建省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造價元素的屬性值》(2012修訂),現予發布,具體內容詳見附件。
本通知適用于“福建省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網上備案系統”,附件中列出變動部分的相關內容,其他仍按照《福建省建設工程造價電子數據交換導則(試行)》(閩建筑[2005]73號)及其配套的屬性值、編碼規則等相關規定執行。
執行過程中有何問題,請逕向我站反映。
附件:福建省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造價元素的屬性值(2012修訂)
福建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